离婚诉讼一方不出庭怎么处理

  • 2020-11-05
  • 771
一、离婚诉讼一方不出庭怎么处理
如果收到法院传票,被告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但在离婚案件中,第一开庭出现这样的情况,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离婚案件,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出庭参加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是原则,原告除非有很特殊情况(如重病住院),否则必须出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不愿离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传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应诉。对于这类离婚案件,分两种情形处理:一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3条之规定,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二是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二、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诉讼一方不出庭跟另一方是没有关系的,他不出席庭审影响到的也是另一方的权益,建议有收到离婚诉讼开庭庭审的话要能够参与庭审。关于离婚诉讼一方不出庭的处理情况是什么,可以找华律网律师来了解下自己该怎么解决。

相关内容

微信咨询

地址:上海陆家嘴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9层

电话:13817668278

邮箱:gaojunlaw@126.com

电话咨询

律师咨询电话

138-1766-8278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