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民法典中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如何执行

  • 202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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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法典中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如何执行的法律问题,上海离婚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民法典中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如何执行

民法典规定,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法院对财产分割作出判决后,被执行人说执行生效判决书,如果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法院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后,如果被执行人不执行判决书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强制执行判决书。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上海离婚律师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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