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分配可以吗?

  • 2020-10-19
  • 1614

关于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分配可以吗?的法律问题,上海离婚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分配可以吗?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由夫妻双方共同分配。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二、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方式?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法院在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时,应当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对于生活有困难或者需要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适当子财产分割上进行倾斜。

相关内容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以不允许分割为原则,以允许分割为例外

被告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将共同财产中的33万元转移,原告要求分割该存款的诉求,符合法律规定中可以分割婚内共

因被告滥伐林木的犯罪和侵权行为导致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被法院强制执行,应认定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夫妻

被告周某作为原告的配偶,在原告廖某身患重大疾病时,不同意为原告治病支出,原告有权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用以负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微信咨询

地址:上海陆家嘴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9层

电话:13817668278

邮箱:gaojunlaw@126.com

电话咨询

律师咨询电话

138-1766-8278

微信咨询